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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足球学校”官司开庭

2000-07-12 来源:生活时报 萧萧 我有话说

“谁能把你踢球的潜能挖掘出来?谁能送你去欧洲踢球?谁能使你跨入职业球员之列?我们——北京龙力足球学校——能!”这是1996年10月刊登在报纸上的一则广告。题目是特大、醒目的黑体字:“拉德开始收徒了!”看到这则诱人的广告,哪个少年球迷能不为之心动?一时间,北京龙力足球学校成了全国众多少年足球迷向往和关注的焦点,咨询声、报名者以及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将龙力学校包围了。谁也没想到,正是这则当年曾引起巨大反响的广告在三年后给龙力学校、主办单位带来了百万元的索赔案。前不久,18名学生将上述三单位分别告到了丰台和宣武法院,引来了众多媒体的关注。7月6日上午,宣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。

庭审上,5名学生家长及律师作了如下介绍:1996年至1998年间,这所学校在报纸上多次刊登面向全国的《招生简章》及有关资料。酷爱足球运动的原告依据《简章》经报名测试后,在家长的代理下分别与龙力学校签定了合同书,并交纳了数万元的各项费用。按照合同和招生简章规定,学校实行寄宿制,聘请国际著名足球教练和专业教师授课,使用国家统一的初、高中教材。学员毕业后,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。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原告发现:学校的教学水平、管理水平离承诺甚远:师资不固定、文化课不能保证、就餐水平下降、服装不能按季节及时发放、训练资金缺乏。承诺的健身房和医疗保险至今未能兑现。尤其让人气愤的是,该学校至今没有办学资格。致使许多学生荒废了学业,无法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,误了前程。据学生、原告之一小杨反映,由于他没有被选上职业队,学校半夜就将他轰了出去。为此,数十名学生联手将龙力学校、主办单位龙力实业总公司及报社一同“请”上了法庭。要求上述三单位退赔学费、赔偿每人数万元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费。

三被告聘请的唯一一个代理人对此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简要的答辩:1、他们是合法办学,有丰台区教委的办学许可证。2、足球学校确实聘请了拉德和俄罗斯的加尔·盖尔盖伊教练等一批国际教练,同时还聘请了国内的一些足球教练,共同完成足球的教学任务,并由拉德先生作为总教练以保证教学质量。此外,还有计划地组织学员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,以提高学员的实战技能。由于足球学校属社会力量办学,非学历教育,是足球职业培训机构,故无法向学员颁发学历证书。为了弥补这一遗憾,几年来,他们先后与6、7所学校签定了联合办学协议,约定由这些学校解决通过毕业考试的学历证书。但当审判长问:现在有无学生领到他们上述所说的毕业证时,该代理人无奈地摇了摇头,但表示为此事,他们会继续努力。

鉴于时间关系和各方举证需要,在限定双方举证期限后,审判长宣布休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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